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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 INFORMATION從隱患問責到事故問責全覆蓋
2012年12月27日13:06 來源:解放網-新聞晚報
晚報訊 《上海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》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針對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隱患排查治理的違法行為,在處罰單位時也設定了對主要負責人的處罰,形成從隱患問責到事故問責的全過程管理。
《辦法》強化落實了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負責人的責任;規定了單位違法時主要負責人應受的行政處罰;規定了記入個人信用記錄并對外披露。生產經營單位對事故隱患治理不力且負有責任的,監管部門要按照規定記入該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的信用信息記錄,并通過政府或者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。
《辦法》進一步強化了政府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;細化監管要求。明確由監管部門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。對于監督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的,監管部門必須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或者限期治理,并及時組織復查。對于生產經營單位上報的一級事故隱患,必須進行現場核查;必要時,可以采取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等應急措施。